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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學貸款Q&A:

Q.辦理就學貸款時,中低收入戶標準如何判定?
所謂「中低收入戶家庭」,係比照「國民住宅出售出租及貸款自建對象家庭收入標準」訂定,此一金額並非固定,如89年中低收入戶家庭所得額度限為114萬以下,每年均有所調整。

Q.我家附近有台灣銀行,可就近辦理螞?或是可至任一銀行辦理就學貸款手續?
凡在台灣省地區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就學貸款由台灣銀行承貸;在台北市地區由台北銀行承貸;在高雄市地區則由高雄銀行承貸。

Q.辦理就學貸款時,可以找誰來擔任保證人?
1.如果您已成年(年滿20歲或未滿20歲但已婚),保證人除父母外,可尋找一名銀行認可之保證人。
2.如果您未滿20歲,由您父親及母親共同擔任保證人。如果其中一方未能前來對保,可檢附印鑑證明,填具委託書(寫明委託事項親自簽名蓋章),授權另一方辦理即可。(印鑑證明,請向戶政機關申請,需三個月內,且地址與戶籍地址相同,委託書印章與印鑑證明印章相同)
3.您未滿20歲,父母雙亡,由法定監護人或法院選定之監護人擔當保證人。
4.若您未滿20歲,父母離異,由協議應行使親權之一方或雙方共同擔當連帶保證人,如未為協議,則由法院酌定之一方任之。
5.保證人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設籍於中華民國者。若父母之一方未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惟雙方已同盡納稅義務者,亦得為保證人。

Q.辦理就學貸款時,保證人是做什麼的?有什麼責任嗎?
保證人係保證您會如期償還貸款,而如果您未依規定償還款項,則由保證人負責償還,並放棄先訴抗辯權。

Q.如果我已到地方法院辦公證,爸爸或媽媽要和我一起到銀行去辦理就學貸款嗎?
如您已至地方法辦理公證,則由您攜帶相關證件資料及法院公證書,直接至台灣銀行全省分行辦即可,保證人不需到銀行陪同辦理。

Q.辦理就學貸款時,財稅中心所查核家庭年收入總所得資料為何?包括哪些人呢?
您本人、父親、母親前一年度綜合所得,包括薪資、利息、營利、股利等。若辦理貸款之學生已婚,則家庭年收入之查核對象以學生本人及其配偶為主。

Q.辦理就學貸款的公證書在哪裡買?內容要寫什麼?
1.首先您必須和您的保證人一起到居住所在地的地方法院。
2.各地地方法院均有售所謂的「公證請求書」。
3.內容請敘明「茲因私立慈濟大學學生○○○欲於○○○學年度第○學期向台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貸高級中學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借據金額計新台幣○萬○仟○佰○拾○元整;本人○○○、○○○(若未滿20歲者,父母親都要列入)願為其連帶保證人。」

Q.就學貸款中,我可以貸款的項目有哪些呢?
1.學雜費。
2.實習費。
3.住宿費:每學期新台幣陸仟元整。
4.書籍費:每學期新台幣參仟元整。
5.學生平安保險費:依實際繳納金額。
6.依規定繳納退撫基金。

Q.我辦理就學貸款什麼時候要開始還款?
1.八十七學年度(含)前辦理之各筆貸款,於借款時之本教育階段學業完成(或服完義務兵役或教育實習期滿)後滿一年之日次日起,依貸款一學期得有一年償還期間之原則,每六個月為一期,於一年內分二期償還本息。自八十八學年度(含)起辦理之各筆貸款,於借款人各階段學業完成(或服完義務兵役或教育實習期滿)後滿一年之日次日起於一年內分十二期,按月攤還本息(假設某生借有八學期貸款則其還款期限為八年,還款總期數為96期)。
2.借款人出國留學、定居者,貸款即視為全部到期,未還本息應一次清償。
3.借款人因故中途退學、就業者,自退學或就業滿一年之日次日起,按1.之方式償還貸款。

Q.就學貸款之利息如何計算?
1.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標準者,於借款時之本教育階段學業完成(或服完義務兵役或教育實習期滿)後滿一年之日以前之利息,由教育主管機關編列預算全額支付;其後由借款人自行負擔,利率按開始償還貸款時銀行基本放款利率加0.5%浮動計息。
2.自八十八學年度起,未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標準但家中有二位以上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借款人,應自本行撥款日次月起於每月第一個營業日繳付利息,利率按銀行基本放款利率加0.5%浮動計息。

Q.我考上了研究所或服役,也一樣要在大學畢業後一年就開始償還就學貸款的錢嗎?
不需要,您如果因「延長修業年限」、「繼續就讀國內研究所」或「服兵役」等情況時,可以延長還款日期(延期清償申請書請向台灣銀行各營業單位索取,或從台灣銀行網站下載)。

Q.在就學貸款中,我和承貸銀行及學校三者間的關係為何?
1.就學貸款是您與承貸銀行間有直接的借貸關係,學校僅是在辦理過程中,間接的協助將您的申貸資料核對、校正後,送財政部財稅資料處理中心進行年度所得審核,再將財稅中心通過的合格名單送交台灣銀行而已。
2.所以如果您有契約上的任何問題應直接找銀行。當然,如果您有任何疑問時,學校也願為您提供諮詢服務。

Q.可以同時辦理就學貸款及就學優待減免嗎?減免後仍可以貸全部的學費嗎?
1.可以同時辦理,但事前請先與課外活動組就學優待減免的承辦人聯繫,以確定您可以減免的金額,而就學貸款只能貸減免後之差額,不能貸款全部金額。
2.因此註冊前請您先至台灣銀行辦妥借款契約的簽訂。
3.註冊時請先至就學優待減免處辦理相關手續後,拿著由就學優待減免承辦人所開發更改的繳費單,再至就學貸款處辦理後續程序。

Q.我要如何獲得最新的就學貸款資訊?
1.課外活動組於每學期末皆會依教育部最新頒發之就學貸款相關辦法訂定「貸款注意事項」,將公告張貼,請您在每學期期末時特別留意!
2.至台灣銀行網頁查詢(http://www.bot.com.tw)。

Q.為什麼我申請了就學貸款,最後又通知我不合格需補繳學費呢?
1.銀行一開始給予貸款證明,並不代表已全然核定您的申貸,因您的資料還需經財稅申心的查核,及銀行最後的核定。
2.且若是您發生以下原因,還是可能被退件喔!
(1)本人、配偶、父親、母親之前年度綜合所得合計逾中低收入戶標準時。
(2)本人、父親、母親或保證人資料填寫不詳或不實(如:身份證號碼錯誤、父母「已離婚」或「歿」未註明、戶籍地址及電話未寫明)。
(3)貨款金額錯誤(如:金額不符或填寫錯誤)。

Q.如果我的就學貸款被退件了怎麼辦?
1.首先您需於規定期限內繳清相關學雜費,否則積久學雜費的結果,將遭致所修習學分不被承認的噩耗。
2.但若您真有困難或突遭變故,請速洽課外活動組承辦人並據實告知,我們將協助您提出覆議或另外給您可行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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